在冯小刚最新的电影《芳华》里,描述了了那段怀旧的青春记忆,那个动荡的起伏年代外,在故事底下又想批判什么,表达什么呢?让我们按照芳华的剧情介绍及几个主人公的脉络,来梳理一番:
刘峰是木匠的儿子,是完美的活雷锋,能力过硬,心地善良,他本应该有大好的前程,被当作楷模来表彰。
可他的下场是什么呢?
作为团队里的道德完人,等待了数年,最后向心上人丁丁表白被拒,却反被污蔑是臭流氓,轻薄了丁丁,被发配至伐木场。
之后在战争里身先士卒,做好了牺牲的准备,本应该用那只右手,用对战友的舍生相救,用战场上的九死一生换来安稳与荣耀,可是他成了海南海口一个蹬着单车送书的,被城管跟警察欺负。
电影里的郝淑雯为此破口大骂,说你们敢欺负国家英雄?然后甩了1000元把这事摆平,可是之后呢?
社会会给他什么呢?
给他一个跟长途货运司机跑掉的老婆?还是1000元钱也要打借条的生活?
唯有那个“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,最能识得善良,也最能珍视善良”的何小萍,才知道他是最好最好的人。
何小萍,原著里原名何小曼,父亲受冤,至死没有被平反。母亲改嫁,几乎从未来看过她。
一个卑怯却又坚强、善良的人,却被所有人给排挤--而她的原罪,仅仅是因为她很容易出汗,所有人都认为她身上有馊味,是从泔水锅里捞出来的。
在排练室里,她甚至被自己的舞伴朱克嫌弃羞辱,直言“跟她在一起就是跳不了”。
这一切她都只能忍了,因为还有父亲,还有刘峰是她生命中最后一抹亮色,然而最后父亲死了,刘峰被陷害发配,她嘴里堵着十几年的“抱抱我”,一个人孤独地行走在战场上,救死扶伤。
小伤员临终问她有喜欢的人吗?她说算是有吧,只是自己配不上他,他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。
战争结束后,她终于成了英雄,该受到人的尊重与爱戴了,偏偏又疯了。
她的自尊卑微单薄,犹如蝉翼,却依旧想着在漆黑的时代夜下,借着月色发出光芒,振翅向天空飞去。
穗子是影片的讲述者、陈述人、参与者,父亲最终被平反,让她激动得当场哭了出来。
她平凡又内秀,对那个时代有着深刻的见解与反省,但偏偏又随波逐流,像极了你我,面对不平愤慨却又无可奈何,更没去改变什么。
更重感情,对整个集体有深深地眷恋,是文工团解散后,最后一个离开文工团的成员。
当她借着离别鼓起勇气,写下人生的第一封情书,准备跟陈灿告白的时候,却被自己多年的舍友亲口告知:“我跟陈灿好了…”
“啊?什么时候的事?”
“就前几天。”
“怎么好的,你以前不是都觉得他很烦的吗?”
“嗨,以前是觉得挺烦的,结果烦着烦着就爱上了。”
于是在夜里,她忍着不让悲伤和心碎出声,在风里撕毁了自己的一厢情愿。
最后她成了一名作家,过着独立而坚强的日子。
“我以为沙发只有在锦江宾馆和军区首长家才有呢。”
对于富贵人家应该有什么东西,林丁丁一清二楚,从这番感叹我们可以推论,她应该至少是小富之家。
她时髦小资,玩名表懂名牌,在穗子拿出金链子准备给陈灿垫牙的时候,她立马拉着穗子来看她的首饰;
她甜美优雅,电影里把钢琴的画面留给了她,更给了她最多男人的宠溺;
她懂得为自己打算,为文工团解散时的眼泪一滴没少,但早就定好了要让自己嫁给一个华侨,去享受富裕的人生;
实际上丁丁只是个庸俗的利己主义者--接受所有人对她的爱护和好处,哪怕明明知道对方的付出是饱含着追求这层意思的;
摄影干事给她的橘子罐头,她娇笑着吃下;
摄影干事给她的吻,她小女人模样地娇羞接受;
刘峰给她挑脚泡,她娇弱地谢谢;
刘峰给她修手表,她娇艳地接过;
刘峰见她不爱吃饺子,特地给她煮了一碗沾了香油的面,她娇滴滴地吃;
……
她就是一朵温室里利己的娇花,甚至要搁到现在这个年代,九成九会变成一个绿茶婊。
可她最后远嫁澳大利亚,来信要告诉郝淑雯的,就是她又买新车了。
刘峰 - 出身:木匠儿子 -下场:丢了一只手送盗版书,老婆跟人跑了;
何小萍 - 出身:未被平反的右派之女 - 下场:疯过,最后与刘峰相依为命,互相取暖;
萧穗子 - 出身:被平反的右派之女 - 下场:女作家;
林丁丁 - 出身:未被打倒的小资女儿 - 下场:远嫁澳大利亚华侨,过富太太生活;
郝淑雯 - 出身:干部子弟 - 下场:嫁作陈灿为妇,门当户对
陈灿 - 出身:司令官儿子 - 下场:做房地产,赚的盆钵满盈
出身越好的,下场越好;出身越差的,哪怕你再有能力,也一样没有善终。
没有阶级流动,没有命运改变,在美好的怀旧画面音乐背后,是丑陋而血淋淋的现实。
我想,这才是冯小刚想批判的事情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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